5月1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修正颁布相关情况。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张建德,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长军,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珂,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毕树德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2年颁布的《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保护调水工程安全运行、防止污染水源水质、科学进行水量调配、依法管水用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上位法相继修正、治水理念不断演进、机构职能作出调整、各市水资源需求发生变化,《条例》在确权划界、水质安全、有序取水、河湖管理、水费缴纳等方面存在的覆盖面不全、针对性不足、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逐渐显现,已无法满足新时代调水管理的工作需要。2022年3月30日,《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予以修正,由原来的七章四十三条调整为七章四十二条,修正29条,删除1条。
张建德介绍,本次《条例》的修正是山东省水利发展特别是调水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相较于原《条例》,调整主要体现增加潍坊市为受水区、行政审批权收归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质保护提出更加明确要求、明确水费收缴相关事项、将落实河湖长制写入《条例》、将行政执法权限部分下放等六个方面。下一步,省水利厅及省调水中心将全力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贯彻实施及配套衔接工作,为调水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提供保障。
围绕山东现代水网建设,张建德指出,近年来,胶东调水工程积极融入山东现代水网建设,以“完善供水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供水效益”为目标,相继实施了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引黄济青改扩建工程、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胶东调水工程等一批省级重点调水工程及改造提升项目,取得显著成效,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下一步,省调水中心将以《山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现代水网建设规划》为指导,通过加强骨干调水水网建设、构建完善三级水网体系、全力打造生态水利工程等,立足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聚焦流域区域发展全局,加快推进山东现代水网建设。
刘长军表示,《条例》的颁布施行十年来,为加强胶东调水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发挥骨干水网供水效益,保障调水工程合法权益,维护调水工作正常秩序,提高调水水质安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法律依据、管理遵循,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围绕调水工程中如何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提升运行管理能力,刘长军指出,胶东调水自动化调度系统2018年开工建设,2021年建成并验收投运,实现了全线工程基础信息、工情、水情信息实时采集和调水全流程线上操作。在此基础上,省调水中心全力做好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构建了标准统一、专业协同、属地管理、考核规范的运维体系,实现整体在线率超过99%的高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下一步,省调水中心将紧紧围绕走在全国数字调水工程建设前列的目标,加快全省骨干水网综合调度平台建设,实施胶东调水工程智能视联网项目,加快推进数字孪生胶东调水工程,高质量推动胶东调水工程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智能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王珂介绍,《条例》自2012年施行以来,省水利厅在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强化调水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条例》修正以后,重点是推动条例严格实施,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依据相关变化内容,尽快划分明确审批监管责任以及省、市、县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权限,修订全省水利系统权责事项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认领相关事项,做到权责事项无遗漏、全认领。
毕树德介绍,胶东调水输水干线是全国首批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引调水工程。围绕河长制管理,省调水中心逐步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体系、开展胶东调水输水干线综合整治、实施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大力实施工程改造提升等。围绕确保调水工程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省调水中心全面推行专业化养护、规范实施工程大修、扎实推进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下一步,省调水中心将以创建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为目标,力争用2年时间将工程打造成为行业特色鲜明、文化内涵突出、设备设施先进的现代化、数字化、智慧化美丽幸福示范河湖样板工程。
胶东调水工程是山东现代水网“一轴三环”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成通水32年来,累计引水112.55亿立方米,累计为胶东四市配水77.08亿立方米,为工程沿线提供农业灌溉用水16.76亿立方米,有效补充地下水超13亿立方米,为胶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供水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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