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位之际,12月4日下午,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在十七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60余人参加了宣誓仪式。仪式由骆德年同志主持,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主任刘长军领誓。
领誓人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列队,右手举拳于右耳侧,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骆德年同志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敬法守法意识,激发学法用法热情,提升依法执政能力。
本次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旨在通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营造法治环境,全面促进依法治国。
供稿:水质保护处 责编:山东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