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及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在建工程参建各方的建设管理责任,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及度汛安全,7月7日至10日,省调水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骆德年带队赴青岛、潍坊、东营、滨州对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规划建设部主要负责同志,财务部、水土保护部、质量安全监督部相关人员及山东水安技术专家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引黄济青改扩建工程渠道衬砌、棘洪滩泵站、王耨泵站、宋庄泵站、管护道路和渠首沉沙池清淤、围堤加固等工程建设管理现场及施工项目部,对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水利部办公厅2020-2021年度质量管理评价细则》,重点检查参建单位项目部组建程序、主要人员到岗履约、技术方案编制报批、质量验收评定、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抽送检、按规程标准施工、工作日志记录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和规范。
检查组先后在亭口泵站、宋庄泵站、博兴渠首管理所召开座谈会,对改扩建工程存在的问题、完工结算及审计工作、参建单位人员到岗履约、在建工程现场及资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骆德年强调,一是各分中心要抓住停水时机,尽快排查渠道衬砌、防护网、建筑垃圾等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完成整改,还没有完成完工结算编制与审计的单位工程,有关分中心要积极主动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诚信、能力”六字要求。分中心、管理站要落实监督、检查的责任,不仅要抓工程实体质量,也要按照建设程序履行相应职责;其他参建单位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职尽责,主要人员要按承诺到位,施工单位要落实质量、安全、水保、环保、廉政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等责任,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搞好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责任,按照监理大纲和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检测单位要根据检测计划及时取样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各参建单位都要在提高能力水平上下功夫,采取切实举措保证工程质量。三是对本次管护道路改造工程等在建工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尽快形成检查通报及问题清单,各参建单位根据通报强化措施、抓紧整改。
供稿:规划建设部 责编:山东调水